職位要求
(1)總工程師負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談判、評審、簽訂和實施;
(2)由總工程師確定項目經理并與之簽訂合作協(xié)議;
(3)總工程師負責對工程分承包方的評審、分包合同的簽訂及監(jiān)督工作;
(4)總工程師應貫徹執(zhí)行公司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,負責組織總公辦人員建立質量管理體系,并監(jiān)督實施,保證質量體系的有效運行;
(5)總工程師應貫徹執(zhí)行公司安全目標,負責組織總公辦人員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,并監(jiān)督實施,保證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;
(6)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總工辦人員建立文明施工標準及管理體系,并監(jiān)督實施,保證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;
(7)總工程師負責制定項目施工進度目標,組織總工辦人員建立進度管理體系,并監(jiān)督實施,保證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;
(8)總工程師負責制定項目成本控制目標,組織總工辦人員建立成本控制管理體系,并監(jiān)督實施,保證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;
(9)總工程師負責協(xié)助財務人員做好項目資金的收支管理,組織總工辦人員建立項目資金管理體系,并監(jiān)督實施,保證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;
(10)總工程師應做好公司、建設方、監(jiān)理方和項目人員的關系協(xié)調工作;
(11)總工辦負責對內業(yè)資料的跟蹤、完善和整理;
(12)總工程師負責對項目施工過程的監(jiān)控和協(xié)調;
(13)總工辦負責工程竣工驗收移交;
(14)總工辦負責工程結算資料的編制和送審;
(15)總工程師應對整個項目資料進行審閱、整理和歸檔;
(16)總工程師有權對項目人員工作進行檢查、考核和獎罰。
(17)總工辦負責建立項目管理相關工作模本。
1. 其它工作:
(1)總工程師對本公司設計的公裝設計方案、方案預決算和工程施工圖進行認真評審,提出意見或建議,并予以確認;
(2)配合公司內部質量體系審核工作;
(3)總經理交代的其它事務。